第九届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会
关于举办中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百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农畜产品(水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示范基地、龙头企业和技术创新机构等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向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在第二届中国农村合作组织发展高层论坛与农民文化节和第九届长春农博会期间,举办中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百强评选活动,目的是扶优农产品企业,加大宣传龙头企业形象、集中展示和推荐优质特色农产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一个牵动全局的重要环节,也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核心环节,是实现农业“转变、拓展、提升”战略的重要载体,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必然选择,中国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由于农产品加工业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因而受到了中央的高度重视,建设新农村,需要农产品加工业为其夯实产业支撑;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发挥农产品加工业联接工农、沟通城乡、衔接产销的天然纽带和利益传导作用;建设现代农业, 需要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作为核心环节带动现代种养业和现代农产品市场流通业的发展,带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建设;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对破解“三农”难题有特殊重要意义,发展好农产品加工业是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城镇化的重要支撑、是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重要途径,是丰富城乡居民生活需求的重要保证。
一、邀请参会
国家相关部委领导及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政府官员、获得百强入选名单企业的主要领导,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水产品加工企业、示范基地、龙头企业和技术创新机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参展单位,中国农技协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会员企业的主要领导,特邀嘉宾新闻媒体记者等。有关农业科研、推广部门,农化生产、经营等相关单位。
二、主办单位:
农产品加工杂志社
中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百强评选活动组委会
三、承办单位:
中农国优(北京)科技推广中心
中农国化(北京)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四、合办单位
中国农村合作组织高层论坛与农民文化节组委会
中国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农业分会
长春农博会
五、协办单位
中国农产品专家咨询评价中心 中国农产品专家网
中国农产品加工网
六、活动名称:中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百强评选活动
七、活动主题:“扶优促强 创新发展”
八、主流媒体:
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农民日报、科技日报、农博网、中国农技推广杂志社、农村大市场杂志社、中国农业市场报、中国农业市场网、中国农业科技下乡网等。
九、入围发布时间
2010年8月12日 全天报到
名单发布:2010年8月13日下午
展示时间:2010年8月13日—22日(10号开始报到布展,特装布展请提前联系)
2010年8月13日上午,参加第九届长春国际农博会开幕式(地点:长春净月区农博园)
2010年8月13日下午14:00,参加第二届中国农业合作组织发展研究高层论坛与农民文化节开幕式(地点:吉林农业大学报告厅),公布中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百强入围名单。
十、相关费用
1.参会费: 参加百强企业评选需交注册费1000元,代表每人会务费800元 (会议资料、论文集与会刊、代表证件、交通),住宿每人每天280元(会期三天),会后组织长白山考察三天两晚1200元/人。如需单间,请提前与组委会预定,并补交床位差价280元/人·天。
2.展位费:标准3米*3米5000元/个,双开口5500元/个;3米*2米4300元/个;光地550元/米(36平方米起租)。
3.会刊:全国发行。封面20000 元,封底15000元,封二12000元、封三10000元、彩插5000元/版、黑白页3000元/版。
十一、评选程序
1.提名推荐:
(1)国家、省、市批准认可农业产业龙头企业、
(2)凡致力于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具备一定生产规模、有独立的检测手段及服务设施,两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服务区域辐射面宽、服务优质、无投诉的单位均可报名参评;
(3)省、市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推荐:
(4)主办单位邀请专家学者、相关单位推荐,组委会提名推荐;
2.网络推荐:获得票数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先入选。
3.初评、复评、评委审核推荐材料。初评后确定入围名单,寄发入围通知;
4.复评后确定百强企业名单。
招商合作单位: 中国老科技协会农业分会 中国农产品专家咨询评价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农丰里7号办公楼东1室(100020)
联系电话传真:010-65706230
收款单位:中国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农业分会
账号:北京银行关东店支行 01090301600120105063224
中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百强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