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食聚乡汇”圆满召开 ·新疆行, 库车樱桃林调研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浅析威海市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城市“管理模式”
用心服务 奉献三农
 
  惠农政策
 
涉农贷款困局有解 农行三农试点探路
银监会四项措施应对农村贷款“贷款难”和“难贷款”矛盾
谈信贷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植保机械化的通知
农行启动村镇银行试点
农行扩大服务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示范工作的意见
我国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农村孩子活动场所
央行确保新增信贷资源向“三农”倾斜
农业部发布《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确定16个优势品种 划定58个优势区
2010年我国生物质能利用目标确定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已由试点示范阶段转入到深入实施阶段
2015年我国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将超80%
中国乡镇企业30年转移三分之一农民就业
国家新增30亿元资金建设农村沼气
秸秆能源化利用财政补助标准出台
林业养殖等农业开发项目获补贴
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四项税收减免
国务院讨论并通过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
“1号文件 ”再为 三农 其实是一种无奈
国办要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农业部将把重点实验室建设作为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
今年农机补贴政策实施到位 明年五项措施确保继续推进
农发行大力支持西部新农村建设
农业部15项措施维护种业公平竞争秩序
国家发改委: 农产品价格上涨有利于农民增收
农业部启动2010年农业财政项目申报工作
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
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
关于印发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
农业部关于继续抓好扩大内需农业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10年为农民群众办实事项目的公开信
2010年党的强农惠农政策
农业部决定2010年为农民办26件实事
中央财政将负担部分出租油补
农户小额贷款利息免征营业税
今年支农贷款力争 三个高于
卫生部:每个乡镇至少一所卫生院
农业部八项措施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
农业产业化经营可获5年贴息贷款 最高6000万元
国办: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农业抗灾保丰产
农业部出台《意见》促进养蜂业健康发展
《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及项目申报要求》发行
农业部关于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牧渔业
国家对农村合作社的财政扶持政策
国务院决定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农业和农村经济十二五规划重点问题研究公告
“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首批预备项目征集指南
国办出台促进热带作物产业发展意见
《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及项目申报要求》目录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确定2010年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与放心肉服务体系项目重点推进单位的的通知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区、市)领导访谈
农村公路确定“十二五”发展原则
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2010-2020年)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应大力培养新型农民推进农业现代化
农业部落实国务院促进热带作物产业意见
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总体规划(2011-2015)》的通知
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商务部财政部发布肉蔬菜流通追溯系统
2011年新农保试点扩至40%的县
省(区市)农业厅(局)长访谈(上)
省(区市)农业厅(局)长访谈(下)
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
组织开展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规划(2011-2015年)
上报“十一五”雨露计划实施情况总结和“十二五”工作设想
"十二五"农机化转变发展方式瞄准六方向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牛盾副部长在全国渔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我国将选300个县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
十二五我国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翻番
十二五我国基本实现村村通邮乡乡设所
农业部发布《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权威解读: “一号文件”的“水利亮点”
低碳试点方案纳入“十二五”规划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农业部将为农民办理29件实事
国务院常务会决定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
今年农发行1/3贷款支持涉农水利项目
国家林业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沙产业意见
国家林业局发布能源林可持续培育指南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
全国范围内探索对生猪进行统保
2011年全国农业信息中心工作座谈会纪要
“十一五”三农工作十大亮点
商务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农业部分)
2011年国家惠农政策
国务院要求坚决纠正农村强拆强建强迫农民上楼等行为
十二五国家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十二五”我国将完成6万个村庄环境综合治理
“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农业农村科技创新
金融服务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新突破
畜牧饲料行业“十二五”发展总体思路:把握“三大任务”构建“六大体系”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
“十二五”时期“三农”工作重点的思考
小城镇是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财政部、农业部正式启动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商务部关于采取切实措施稳定蔬菜市场的紧急通知
农业部关于做好当前生猪生产工作的通知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执行专家组人员组成名单(一)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执行专家组人员组成名单(二)
国土资源部:全国土地等级划分排名
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农业部今年将创建600个园艺作物标准园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全文)
农业部总经济师解读中央一号文件
农业部第六批停止推广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
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下达2012年优势农产品重大技术推广经费的通知
最高给500万!这个项目千万不能忽视!
农业部:《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 》
汪洋:携手推进国际减贫事业
2018年开始这些农业领域将被国家重点扶持!
2018年农业补贴变化
国务院发出重磅信号,中国即将实行三权分置!农村遍地是金
农村集体土地无须经国家征地即可进入市场,对农庄有什么利好?
土地补偿新标准出来了,好多人要发财了
农业部关于推动落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合作社申报财政项目应具备哪些条件?
银监会:支持乡村振兴战略 银行要从创新及普惠上做文章
【政策解读】2018年特色农业补贴即将下发!最高补贴达900万!
七省份农民有喜讯!国家支持这样联合赚钱,资金扶持名额专门给你
农业部2018年扶持农业农村33个重点项目
【政策解读】农业部公布农机补贴新政,2018年凡是购买农机者或将都能得到补贴
3月2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定了这4件大事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发布2018年财政重点强农惠农政策丨政策
2018年农业发展转折年,农业致富之路在哪儿?
【政策解读】下月起,农村将迎来“2大变革”,又有农民要忙起来了!
【政策解读】地补、粮补发放时间, 补贴金额抢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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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分析】农业农村部组建后首场市场信息发布会举行,谈了化肥、稻谷、玉米、猪肉、大豆的市场行情
【政策解读】国家要给农民发钱了,准备收红包!
韩长赋主持召开农业农村部常务会议 研究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 部署构建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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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每个支持1800万!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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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农业政策:至2025年八大任务、四大新政策,农业发展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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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农村部提供70%资金,开展农业特色小镇建设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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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
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0〕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农业机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当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对于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拉动农村消费需求等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道路,着力推进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着力促进农机、农艺、农业经营方式协调发展,着力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农机工业创新能力和制造水平,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禀赋、耕作制度和经济条件,采取相应的技术路线和政策措施,推进不同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
  ——重点突破,全面发展。以促进农机农艺结合、实现重大装备技术突破等为重点,加快实现粮食主产区、大宗农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加大协同攻关和工作力度,带动农业机械化全面协调发展。
  ——鼓励创新,完善机制。创新农机服务形式,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机制,提高农机利用效率和效益。加快农机工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以企业为核心,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提高研发能力和制造水平。
  ——市场引导,政府扶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社会资本、技术和人才等要素投入,继续加大对农机购置、使用和农机工业的财税、金融等扶持力度,调动企业研发生产和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农机总动力达到10亿千瓦,其中灌排机械动力达到1亿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5%以上。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作物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养殖业、林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协调推进。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建成协调有效的农机工业自主创新平台,形成若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部分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到2020年,农机总动力稳定在12亿千瓦左右,其中灌排机械动力达到1.1亿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5%。其中,小麦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水稻种植、收获环节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60%和85%,玉米机收水平达到50%左右,油菜机播、机收水平分别达到15%和20%以上,基本解决甘蔗种植、收获机械化关键技术问题。农机工业技术创新体系得到完善,重点领域的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基本建成现代化农机流通体系和完善的农机售后服务网络。
  二、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任务
  (四)加快重点地区农业机械化进程。在东北地区、新疆棉区及华南蔗区重点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农机,提高大型农机配套比和使用效率,率先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大幅提高棉花机收水平;突破甘蔗收获机械化瓶颈制约,提升甘蔗耕种收机械化水平。在黄淮海地区巩固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成果,进一步优化改善装备结构,提高作业效益;着力提升玉米机收水平,逐步实现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大花生收获机械化示范和推广力度,扩大花生机收面积。在长江中下游地区重点普及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积极发展油菜种植和收获机械化,加大直播机械和联合收获机械推广力度,推动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在南方丘陵山区推广轻便、耐用、低耗中小型耕种收和植保机械,推进丘陵山区主要粮油作物和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加大灌排设备更新改造力度,加快节水灌溉和小型抗旱设备推广,提高灌排设备装备水平。在其他地区加快提升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等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机械化。
  (五)促进农机农艺协调发展。建立农机和农艺科研单位协作攻关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机械作业规范和农艺标准,将机械适应性作为科研育种、栽培模式推广的重要指标,有针对性地推广一批适合机械化作业的品种和种植模式。统筹规划,整合现有农机院所的科研力量,针对重点农作物建立农业机械化实验室,加强农业机械化生产技术研发工作。加强农机与水、肥、种、药等因素协调作用的机理研究,完善农业机械化、种子、土肥、植保等推广服务机构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组织引导农民统一农作物品种、播期、行距、行向、施肥和植保,为机械化作业创造条件。
  (六)推进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和社会化服务。创新农业机械化服务组织形式,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示范农机合作社,带动大型、复式、高性能农机和先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抗旱排涝服务队伍建设。鼓励发展农机专业大户和联户合作,探索发展农机作业公司,促进农机服务主体多元化。培育农机作业、维修、中介、租赁等市场,扶持引导农机大户及各类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先进适用的农机。继续抓好农机跨区作业,加强组织引导,推动农机跨区作业由小麦向水稻、玉米等大宗农作物延伸,由机收向机耕、机插、机播等环节拓展。加强机耕道路建设,改善农机作业、通行条件。保障重要农时农机作业、排灌及抗旱用油。
  (七)加强农业机械化实用人才培养。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学校,培养农业机械化专业人才。结合阳光工程等各类农民培训项目,大力培养农机作业和维修能手。开展农机使用等技能培训和科普宣传,提高农民对先进生产工具及技术的接受能力和操作水平。定期对农机推广、监理和试验鉴定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水平。
  (八)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充满活力的农业机械化推广体系,创新推广机制,提高推广能力。加快普及主要农作物重点环节和关键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装备广泛应用。加快灌排设备更新改造进度,实现安全、高效、节能运行,及时满足农田灌排需要。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节水灌溉、土地深松、精量播种、化肥深施、高效植保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增产增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业机械化技术。不断探索农业机械化发展模式,提出农机研发和改进需求,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集成和装备配套水平,满足农业生产需求。
  (九)强化农机安全使用监督管理。健全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标准体系,规范农机作业、维修服务,提高农机应用和保障水平。组织开展在用农机质量调查,强化对财政补贴农机的质量监督和跟踪调查。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认证工作。加强农机市场监管,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网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营造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建立农机报废更新制度,抓紧研究以旧换新办法,加快淘汰老旧及高耗能农机,促进安全、节能、环保型农机的推广应用。建立健全农机安全使用法规和制度,开展农机使用安全教育,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和监管能力,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三、促进农机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十)推进农机工业行业改革。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导向,鼓励和引导农机制造企业优化产权结构,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农机制造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抓紧研究制定农机工业产业政策,建立农机行业准入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整顿行业秩序,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淘汰落后产能,杜绝低水平重复制造。鼓励农机制造企业战略重组,加快集团化、集约化进程,形成若干个具有先进制造水平和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完善产业组织结构,形成以大型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相配套的产业体系和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集中度和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鼓励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科技型发展道路,提高企业竞争实力。建立健全农机科研联合协作机制,改革农机科研立项和业绩评价机制,打破区域和学科界限,将解决农业机械化实际需求作为科研首要目标和科技成果评价标准,提高农机科研整体水平。
  (十一)着力解决农机产品结构性矛盾。优化农机产品结构,改变目前高端产品不足、低端产品过剩,大马力拖拉机进口依存度高、小型农机质量差的局面。要从家庭承包经营、户均土地规模小的国情出发,在开发大型农机的同时,积极发展适合家庭经营需要的中小型、轻简化农机,形成适应我国不同地区经济水平、高中低端产品共同发展的格局。鼓励农机主机生产企业由单机制造为主向成套装备集成为主转变,积极开发生产高效节能环保、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农机,重点突破水稻插秧、玉米收获、油菜种植和收获机械,以及节水灌溉设备等瓶颈,优先发展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50-70马力节能环保型水田拖拉机、高地隙拖拉机、多功能谷物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甘蔗收获机、棉花收获机、大中型动力机械配套机具、高效植保机械、高效节能机泵设备、节水灌溉设备、小型抗旱排涝机械、适合丘陵山区使用的小型机械等。加快农业清淤设备研究开发。
  (十二)增强农机工业科技创新能力。坚持自主开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农机工业技术创新体系。围绕大马力拖拉机、多功能收割机、高效节能大中型水泵、喷灌机等重大产品开发,加快产业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围绕发动机、传动、电控、液压等核心部件研发,增强农机工业自主创新和核心竞争力;围绕科研手段和条件改善,提升农机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试验试制能力;围绕科研机制创新,支持重点企业技术进步,带动行业发展。依托农机制造企业和科研院所,抓紧建设拖拉机、多功能收割机等重点农机产品开发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公益性的农机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凝聚优秀研发人才,加快急需的关键性农机和重大共性技术研发,集中力量攻克困扰产业发展的工艺材料、基础部件、关键作业装置等技术瓶颈,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成果。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要充分考虑农作物品种、耕作制度和经营体系的需要,提高农机的适用性。支持高等院校加强农机工程学科建设,强化农机工程基础教育。完善农机培训体系,利用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农机制造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
  (十三)提升农机工业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加大农机制造企业技术改造力度,改善企业研发和生产条件,应用精密成型、智能数控等先进加工装备和柔性制造、敏捷制造等先进制造技术,提高农机制造工艺及装备水平。完善农机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农机产品技术标准,实现动力机械与配套农具、主机与配件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开发生产。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应用,提高关键零部件加工精度,提升农机产品质量,逐步淘汰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强化企业质量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外购零部件的检测和可靠性分析,规范新产品和新技术鉴定验收工作。建立农机制造企业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抽检。加强生产技术工人培训,提高工人使用现代化机械加工设备的能力,不断提升企业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
  (十四)构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建立健全农机制造企业品牌营销网络、专业农机流通企业销售网络相结合的新型农机市场体系。实施农机流通服务品牌工程,优化市场布局,发展连锁经营,培育一批辐射面广、服务质量好的大型农机流通企业、品牌农机店和区域性农机市场,健全农机零配件供应网络,提高农机产品流通效率,方便农民购机。建立农机产品售后服务体系和信息服务平台,依托重点生产企业、专业流通企业建立售后服务中心,提高服务能力。完善农机产品“三包”制度,健全和规范农机修理市场,明确产品售后维修责任,规范服务程序,提高维修能力和服务质量。
  (十五)扩大农机工业国际合作。鼓励大型农机制造企业与国外合作开发和建立技术研究中心,提升核心技术、关键部件的研究开发能力。通过与国外企业合资、合作生产等方式,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逐步降低高端产品进口依赖程度。吸引海外科技人才加入我国农机行业,加快动力机械、配套机具研发制造人才的引进,增加技术储备,培养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和团队,提高农机产品开发、制造和管理水平。实施农机装备“走出去”战略,大力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参与对外援助和国际合作项目,扩大优势农机产品出口,引导有条件的农机制造企业到国外投资办厂。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十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合理确定补贴资金规模,并向粮食主产区、非主产区产粮大县,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倾斜。适当支持适宜地区购置国内尚不能批量制造的大马力拖拉机、大型喷灌机等农机。逐步加大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推广支持力度。在适宜地区实施保护性耕作、节水灌溉、深松整地、秸秆还田、高效植保等农机作业补贴试点。积极开展农机保险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保农机给予保费补贴。中央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农机工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以及技术和智力引进。国家技术改造投资要对农机工业技术改造给予倾斜和重点扶持,地方政府也要按照一定比例落实配套资金。
  (十七)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制度。按照科学、公开、公平、高效的原则,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办法,合理确定补贴产品种类,及时公布年度实施方案和补贴资金等,提高政策实施的透明度和公平性。简化农机购置补贴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式,缩短审批时间。完善经销商管理制度,在由企业推荐经销商的基础上,严格经销商资格审查,将售后服务能力作为选择经销商的重要标准。严禁农机化事业单位通过成立公司等手段经销补贴产品。进一步扩大省级自选补贴产品的品种范围,满足不同区域和不同层次购机需求。缩短补贴资金结算时限,增加结算频次,加快企业资金回笼速度。加强监管,安排专门机构受理农民投诉,严肃查处倒卖补贴指标和补贴产品、套取补贴资金、借补贴之机乱涨价和乱收费等违规行为。保障农民选择权和议价权,允许农民对实行统一定额补贴的同一种类、同一档次产品在本省范围内跨县自主购机,允许农民在签订购机协议后调换机型。
  (十八)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扶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购机信贷规模,积极满足合理信贷资金需求,做好融资支持和配套金融服务。在保障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农机抵押贷款业务,合理审慎确定抵押率,采取灵活的贷款期限与还款方式,为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多元化融资提供便利。对符合产业政策和信贷原则的农机制造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农机流通设施建设,给予信贷支持。中小农机制造企业可享受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创新型企业试点向农机制造企业倾斜,加大支持力度。
  (十九)切实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继续免征农机机耕和排灌服务营业税、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项目的企业所得税。继续对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进一步落实关于企业研发投入税前扣除政策。对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新型、大马力农机装备和产品,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属于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农机制造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现行规定对批发和零售的农机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十)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将基层农业机械化推广体系、机耕道路、排灌及抗旱设施等建设内容纳入相应规划,与规划内的项目同步实施。抓紧实施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落实年度建设投资。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加大对农机安全监理、农机推广鉴定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增强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在规划、用地等方面积极支持农机合作社建设农机停放场(库、棚),改善农机保养条件。将农机科研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家工程(技术)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项目建设范围,加大投资支持力度,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安排中,对农机科研新技术和新产品予以倾斜。将农机流通纳入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加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建设,支持农机销售市场、配送中心电子统一结算、信息采集发布系统和区域性售后维修服务中心等农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五、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一)明确部门分工。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做好技术推广、生产组织、安全监理等工作,抓紧修订农业机械化统计指标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意见、农机推广目录和补贴产品种类。农机工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农机工业行业管理职能,加快制定农机工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办法,抓好产品质量管理。水利部门要做好灌排设备更新改造规划,推广普及节水灌溉设备,协助农机工业主管部门做好大型灌排设备研发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落实扶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基本建设投资。财政部门要落实扶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资金,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监管。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农机流通行业的指导,加快农机流通体系建设。科技部门要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科研开发支持力度。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农机信贷、保险业务。其他部门也要根据职责积极支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有关行业协会要当好政府与企业、农户的桥梁,充分发挥协调、服务、维权、自律的作用。
  (二十二)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发展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工作责任制,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和相关机构队伍建设,充实力量,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工作经费,切实解决农机科研、生产、流通、推广应用、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本地区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国务院
                         二○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