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优势特色产业的扶持力度还是很大的,最高扶持资金额度达到900万!那么这些钱,该怎么申报呢?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是由地方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负责,一级一级往上申报的,每个地方每年申报的开始时间与截止时间也有不同。从《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来看,2018年大致是这样的:
①在2017年12月底前,省级农发机构将拟贷款贴息项目单位名录汇总表报国家农发办备案。
②在2019年3月底前,将贴息资金结算备案材料报国家农发办备案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③在2018年9月底前,将补助项目备案材料报国家农发办备案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补助项目备案材料包括备案文件(应说明拟扶持产业化发展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申报和评审情况等)、项目备案汇总表、项目实施计划汇总表等。拟用下一年度财政资金安排的“先建后补”项目要单独备案或单做说明,项目计划应按资金安排年度填报。
以浙江省2017年项目的申报为例:
1.财政补助项目
①具备条件的项目单位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向所在地开发县农发办(农发办不设在财政局的,为财政局和农发办,下同)申报。
②开发县农发办经初步评审后向设区市农发办报送项目申报文件及材料。
③设区市农发办按规定组织评审,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符合政策规定并通过评审的2018年产业化发展财政补助项目报省农发办备案,逾期不再受理。
2.贷款贴息项目
①具备条件的项目单位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向所在地开发县农发办申报,鼓励各有关金融机构对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项目,向开发县农发办推荐。
②开发县农发办要按照相关政策和本通知要求,对申报的产业化发展贷款贴息项目进行认真审核,于2017年11月30日前向省农发办报送2019年拟贴息项目单位名录,并抄送设区市农发办,逾期不再受理。